醫療器材上市許可證申請與法規

醫療器材上市許可證申請與法規     
台灣的醫療器材的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產品上市前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許可證;台灣目前的醫療器材品項約有1700多項,共有超過30000張許可證,其中輸入的佔83%2500其餘為台灣國內自產;每年新提出的各級許可證申請約有4500件。醫療器材許可證各國平均審查時程如下表:
       醫療器材許可證各國平均審查時程
國別
天數
美國
85 - 201
台灣
80 - 181
日本
75 - 210
加拿大
79 - 195

台灣的醫療器材法規主要是依循美國產品分類分級審查各項審查資料文件類似品概念臨床試驗等但也有相異處醫療器材製造廠ISO13485部份國際標準美國FDA並不完全採納台灣則大多採更加保守因此實際許可證審查較美國更為嚴苛
在醫療器材許可證獲得通過前需先申請QSD認可登錄函以證明製造廠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此過程約需7 - 8個月然而醫療器材產品的生命周期通常約為4 - 6新推出的產品最有價值的銷售期在前1 - 2因此第2, 3等級的醫療器材產品從與原廠談代理權簽約再經QSD的申請到許可證申請通過時產品常已過了一半或1/3的生命周期新產品已不新業者延遲獲利國外原廠也常無法理解且產品也無法及時嘉惠國人因此美國貿易調查單位年年提出抗議台灣業者也如果碰到要申請的產品無類似品或被歸類為新醫療器材或甚至被要求需執行臨床試驗更是無言對
醫療器材的法規其他法規環保食品藥品等法規一樣只會嚴格如近幾年的規定:
醫療器材許可證案正式審查前的初篩制度
3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申請需以STED模式
風險較高的產品審查有第2審查員複審
3方檢測實驗室需有優良實驗室認證(ISO17025 certificate)
QSD認可登錄函的申請書上需註明實際製造廠位置的經緯度
2階文件需加註不良產品的通報回收需符合台灣的通報回收法規

因此在申請產品許可證的整個過程如何與原場聯繫索取資料如何與TFDA有效溝通解讀補件要求以及送件時間點實為縮短申請實間加速取得許可證的不二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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